十八届“四中”全会《决定》提出,要坚持系统治理、综合治理、源头治理,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,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、自我管理,发挥行业规章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。国务院《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立足于众创、众包、众扶、众筹(以下简称“四众”)新模式新业态本身发展和管理实践,首次在国发文件中明确将“强化企业内部治理,塑造自律发展机制”作为营造保障支撑环境的重要组成内容,积极践行“平台内生治理”和“多元协作治理”理念,体现了我国政府监管与社会治理融合并进理念上的转变,是实现我国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经之路。